山西省政协委员薛金平:加强岩溶大泉保护 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4-04-28 06:59:42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太原1月26日电 (杨佩佩 李庭耀)“山西泉域保护修复还存在岩溶泉水不合理开采、采矿对泉水水量水质造成影响等问题,需要加强岩溶大泉保护,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26日,正在进行的山西两会上,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薛金平建言献策。

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薛金平。   受访者供图

  山西拥有晋祠、兰村、娘子关等19处岩溶大泉,其既是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重要保障,也是河流生态流量的主要来源。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因不合理开采,导致泉水流量衰减,晋祠泉、兰村泉、古堆泉相继断流,水生态环境恶化。

  近年来,随着山西逐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泉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晋祠泉在断流近30年后,首次实现出流,这是当地水生态环境改善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薛金平介绍,岩溶泉水的形成经历上亿年,过度采取打井开采方式,破坏了泉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是导致泉水流量衰减乃至断流的主要因素之一。

  “岩溶泉水具有水煤共生的特点,不合理的采矿方式,减少地下水补给,带压开采的疏干排水和偶发的矿山突水事故造成岩溶水的集中排放。”薛金平说,采矿活动还会引起地下水水质下降,特别是煤矿采空区形成的“老窑水”,对岩溶水水质污染十分突出。

  对此,薛金平提出,加快山西水网中黄河水和地表水供水工程建设,以及再生水和矿井水输水工程建设。在黄河水、地表水、再生水和矿井水供水覆盖范围内,采用岩溶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和灌溉工程,均应实施水源置换,停用地下水并关闭封存置换出的地下水井,并分类推进生活用水水井的水源置换。

  “制定降低黄河水、地表水、再生水和矿井水供水成本的优惠政策,增加提黄灌溉电价水价补贴,制定再生水和矿井水回用激励奖补办法,修订《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提高地下水取水税率。”薛金平说。

  薛金平建议当地参考国内产业联盟颁布的《保水采煤技术规范》,结合《煤矿防治水细则》,制定适合山西特别是岩溶泉域保护的地方标准,因地制宜实施充填开采、分层开采、注浆开采等保水采煤技术。

  同时,按照《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对破坏岩溶地下水系统、危及岩溶地下水续存的采矿活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限采、停采或者封闭矿井等措施。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建立完善岩溶大泉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选择补偿模式。”薛金平说,加大泉域保护范围内煤矿关停、采空区治理、封禁治理、退耕还林的补偿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比重。

  此外,还要不断完善生态补偿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补偿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高生态修复成效。(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