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多举措保护非遗文化

发布时间:2024-04-16 19:00:58 来源: sp20240416

   中新网 百色10月14日电 (周俊彤)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资料图:第22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上,外国大学生了解绣球文化。 王伟臣 摄

  百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目前,百色共有1791个项目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国家级9项,有国家级传承人4人,自治区级传承人136人,市级传承人317人,县级传承人715人。建设了65个非遗保护平台,获批自治区级百色壮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近年来,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黄瑞琼表示,《条例》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将富有地域特色的布洛陀、壮族嘹歌等本市较为知名的国家级、部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归类列举,既符合上位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的规定,又充分体现了百色市地方特色,提升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知晓度。

  当地官员表示,接下来,百色将以特色立法、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承传播、分类保护、合理利用、经费保障和人才保障为抓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参与度。(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