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宁波:提升长江万吨船舶航力 打通黄金水道发展瓶颈

发布时间:2024-04-29 17:50:46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吴兰)“建议分类评估各类船舶通航南京长江大桥的风险,明确船舶最大尺寸为190×32.5米的3.5万吨级散货船、2万吨级集装箱船、2万吨滚装船可常态化通过南京长江大桥。”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委书记宁波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希望解除长江中上游地区船舶大型化发展瓶颈制约,更好地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委书记宁波。芜湖市委宣传部供图。

  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在长江沿线布局了11个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沿长江自下而上分别位于上海、苏州、南通、南京、芜湖、安庆、九江、武汉、岳阳、宜昌、重庆。

长江芜湖段航道。芜湖市委宣传部供图。

  就水深条件来看,上海至芜湖段长江主航道水深为9米—12.5米,可通航5万吨级船舶,芜湖至武汉段水深为6米—9米,可通航2万吨级船舶。宁波介绍说,但目前万吨级海轮很少进入长江南京段以上江段,近洋及沿海直航航线开辟难以持续,制约了安徽、江西、湖北在内的长江中上游港口特别是7个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的发挥和货运能力的提升,限制了水运企业船舶大型化发展。

  以芜湖市为例,宁波介绍说,2010年以来,芜湖造船厂累计出厂17艘4.9—8.2万吨新造船舶通过南京长江大桥,均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备案,该方式效率低、成本高,造船能力无法充分发挥。

  为此,宁波建议由国家层面推动修订相关船舶航行导则,分类评估各类船舶通航长江大桥的风险,解除长江中上游地区船舶大型化发展瓶颈制约。与此同时,对于新造大型船舶通航长江黄金水道,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常态化对接机制,明确新造船舶通航程序,优化手续、固化流程等。(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