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万企兴万村”的潜能(议政建言)

发布时间:2024-04-24 17:46:00 来源: sp20240424

  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从扶贫到振兴,城乡一体化、工农一体化,民营企业在这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大力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推动“万企兴万村”走深走实,释放巨大潜能。为此建议:

  强化党建引领。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涉及力量的汇合、理念的融合、资源的整合、利益的调和,需要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凝聚各方同向发力。一方面,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行动动员、村企对接、项目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作用,让民营企业“愿意来、进得去、留得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属地或所属商会党组织及企业自身党组织作用,引领企业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

  以共赢共兴为导向。“万企兴万村”不是简单发红包、搞救济,而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带动农民,同时实现企业自身发展壮大。这需要把企业的力量与乡村的需求匹配好、对接好,确保投资投到点上。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应把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作为民营企业下乡投资的主攻方向,鼓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民企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同频共振。项目是联结企业和乡村、汇聚资源和资金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应立足资源优势,认真梳理项目,并将产业经营类项目及基础性、公益性建设类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重点。民营企业也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乡村大市场,主动下乡挖掘项目,巩固创新整村经营、农文旅融合、产销对接等经营形式。

  把握好政策界限,才能把好事办好。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大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加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发挥实验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荣誉激励制度等,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民营企业下乡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强化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护农民收益,保护生态环境。

  乡镇商会植根乡村、贴近农民,是连接企业与乡村的重要纽带,会员企业多模式嵌入乡村治理和建设,成为“万企兴万村”的重要平台和新生力量。应进一步健全乡镇商会组织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其影响力、吸引力、号召力。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本报记者杨昊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14日 18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