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发布时间:2024-04-28 05:06:15 来源: sp20240428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新要求,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时代内涵和使命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有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来自人民,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实践平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使命,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经过多年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拓宽联系群众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国家立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最直接、最便捷、最有效途径。2023年,通过中国人大网对17件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约18万条,许多内容被吸纳进法律条文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充分发挥了国家立法“直通车”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依法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和代表履职尽责之基。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参加执法检查、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下去,把人民群众意愿呼声反映上来,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推动全国各地建好用好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畅通人大民主民意表达渠道,使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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