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燕铭、李万平、叶陈军、张斌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4-28 07:58:59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1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燕铭,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委原书记李万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陈军,四川省南充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斌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燕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燕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燕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燕铭利用担任吉林省汪清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公司改制、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万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委原书记李万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万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万平利用担任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局长,江宁区委常委、副区长,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六合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叶陈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陈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陈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叶陈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