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完成陆海生态分区

发布时间:2024-04-27 16:00:07 来源: sp20240427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12月4日,《中国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试行)》发布。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是我国海洋生态分类分区的最新成果,未来将在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监测布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完成陆海生态分区。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将全国陆域(不含港澳台地区)生态系统在不同区域尺度上划分为一级生态区6个、二级生态区47个、三级生态区233个,为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监测评价预警等工作提供国家统一的基础性框架。

  此次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依据纬度带和地理轮廓,将我国近海划分为3个生态一级分区;在一级分区基础上,依据水深和水团分布,划分了22个生态二级分区;在二级分区基础上,进一步依据一级地貌类型,辅以水体特征划分了53个生态三级分区。此外,还划分了132个生态四级分区。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洋生态分类分区深化了人们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在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科学规律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分类描述和区域划分,构建统一的标准,形成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整体体系。目前,中国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成果已在海洋生态制图、生态问题清单编制、生态状况评价等工作中开展试点应用。(工人日报) 【编辑:付子豪】